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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销售给乙公司一批商品,价款为 1600 万元,增值税税额为 208 万元,款项尚未收到。2x22 年 4月 10 日甲公司与公司协商进行债务重组,乙公司用一批材料和一台设备抵偿全部价款。2 x 22 年 4 月 25 日,乙公司将原材料和设备运抵甲公司,该原材料的账面余额为 440 万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80万元,公允价值为 400 万元,增值税税额为 52 万元;设备原价为 900 万元,已计提折旧140 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公允价值为 800 万元,增值税税额为 104 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乙公司应计入营业利润的金额为()万元。A.452
B.40
C.1120
D.532

910人看过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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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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