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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点快乐
20、
单选题
甲企业发出实际成本为14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成半成品,收回后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甲企业和乙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根据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其支付加工费4万元和增值税0.52万元,另支付消费税16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企业收回该批半成品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A 144
B 144.68
C160
D160.68
329人看过
1年前
全部评论(3)
荣誉
C
1年前
喝点快乐
解析:
由于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所以消费税计入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成本收回该批半成品的入账价值=140+4+16 = 160(万元)。注意,题目中是继续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所以收回收可以直接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如果是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那么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才单独列示。
1年前
喝点快乐
正确答案:C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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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