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
Boxygen发表于2023-01-12 13:54:15
1年前
消费税的计税价格=(80000+1000)÷(1-10%)=90000(元)
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90000×10%=9000(元)
应交增值税税额=1000×13%=130(元)
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80000+1000+9000+200=90200(元)。
【提示】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包含运杂费,但是计算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时,去的运费加上,回来的运费不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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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