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处置
甲公司2×18年12月25日支付价款3 060万元(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90万元)取得一项股权投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交易过程中甲公司另发生交易费用15万元,已用银行存款支付。2×18年12月28日,收到现金股利90万元。2×18年12月31日,该项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为3 157.5万元。2×19年1月,甲公司出售该股权投资,取得价款4 157.5万元。假定不考虑所得税等其他因素,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则处置时计入留存收益的金额为( )万元。
A.1 000
B.1 172.5
C.172.5
D.125
2×18年12月25日: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3 060-90+15)2 985
应收股利 90
贷:银行存款 3 075
2×18年12月28日:
借:银行存款 90
贷:应收股利 90
2×18年12月31日: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172.5
贷:其他综合收益(3 157.5-2 985)172.5
2×19年1月:
借:银行存款 4 157.5
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 2 985
——公允价值变动 172.5
盈余公积 1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900
借:其他综合收益 172.5
贷:盈余公积 17.25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55.25
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