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来了!100%加计扣除!!
9月7日,由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企业是创新主体,要实施支持企业创新的阶段性减税政策。
1.对高校、职业院校和实训基地、医院、新型基础设施和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设备购置与更新新增贷款,实施阶段性鼓励政策,中央财政贴息2.5个百分点,期限2年,申请贴息截至年底。
注:本年度12月31日前购置并要办理申请贴息。
2.今年第四季度,对高新技术企业购置设备的,允许一次性税前全额扣除并100%加计扣除。
注:设备包含非研发设备,暂没有规定每台设备金额的上限!!
3.对现行按75%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统一提高到100%。
根据此前政策,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制造业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研发费用企业所得税100%加计扣除。
而根据本次国常会部署,研发费用企业所得税100%加计扣除政策范围将扩容至全部企业。
4.对企业出资科研机构等基础研究支出,税前全额扣除。
适用时间:
实施阶段性减税政策支持创新,期限截至2022年年底。
可以看出,这一系列阶段性减免企业所得税新政力度十分给力,不但可以大幅降低高新技术企业购置设备成本,鼓励企业在四季度进一步加大研发费用投入,购买、更新设备,还能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利于稳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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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