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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办公管理难点 九问九答


在家办公管理难点-九问九答

Q1:员工在家网络办公,是否应形成文件记录或考勤,避免风险?

答:建议单位发布在家办公等灵活方式的规范与要求,规定考勤与工作交付方式。

Q2:借休未来休息日如何进行实操呢?

答:可以借周六,安排员工先休息,复工后可上六休一,将休息日补回,同时再支付周六的工资。需要签订一份调剂周六的协议,其中包括调剂的时间,未来工作的安排和工资支付标准等内容。(本条建议仅供参考)

Q3:疫情期间公司营业额受影响,当月全员降薪,以各部门负责人电话告知的方式,协商告知,没有相关纸质或电子版告知,这样做有何风险?

答:协商的关键是双方达成合意,且要有协商一致的证明材料,如书面协议或电子邮件确认。如果只是电话告知,除非有录音,否则有法律风险,比如拖欠工资等。

Q4:请问单位安排员工年休假,需不需要和员工协商一致?若员工不愿意用年休,怎么处理?

答:年休假由企业根据业务情况,考虑职工本人意愿后,统一安排。


Q5:我们单位人多150人,4月开始停工停产,待岗通知怎么发?我们有微信群,员工都是普通的一线员工。

答:如果是全员停工待岗的情形:

一是可以因企业原因单方通知全员待岗,可通过微信群发或邮件送达员工,最好有类似“收到”的反馈,做好截图保存,第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标准支付,超过30天的,没有提供劳动的,可以按照待岗工资标准支付,各地待岗工资标准不同,一般地区按照最低工资的70%、80%。

二是可以向全员发起协商待岗,同样可通过微信群发或邮件送达,每个人都回复“同意”, 做好截图保存,工资支付标准可按照双方协议约定标准执行,不得低于基本生活费。

Q6: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调整薪酬,几百人的调整怎么操作?员工不同意怎么办?

答:如果是全员停工待岗,企业可以单方面执行,单方面执行是不需要经过员工同意的,但要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支付工资,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北京地区没有提供劳动的,最低生活费为最低工资的70%。

Q7:在疫情管控阶段,试用期员工的试用期可以顺延不?是否可以因为试用期不合格而辞退试用期员工?

答:企业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或与员工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变更书的,可以变更试用期时间,但是变更天数不得违反劳动合同法中试用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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