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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频考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问题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问题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应当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出售、转让、报废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发生投资性房地产毁损时,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例如土地增值税,但不包括增值税)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处置损益记入利润表“资产处置收益”项目。而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损益记入利润表“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项目。



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处置

(1)收到处置收入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结转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业务成本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



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处置

(1)收到处置收入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结转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或借方)


(3)将原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金额结转至其他业务成本,会计分录为:


借或贷:其他业务成本

贷或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如果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冲减其他业务成本,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综合收益

贷:其他业务成本

1322人看过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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