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A公司为乙公司的母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X19年12月3日,A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 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2 000万元,增值税额为260万元,款项已收到;该 批商品成本为1 40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A公司在编制2X19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时,“销 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应抵销的金额为()万元。
A. 600
B. 1 400
C. 2 000
D.2 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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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
7.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应抵销的金额=2 000+260=2 260(万元)。 销售价款和增值税的款项都已收到,所以抵销的应是含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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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哒,棒棒哒,加油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