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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销售自产初级农产品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
三、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
四、制种企业在特定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
五、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
六、部分鲜活肉蛋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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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对农产品销售发票比较陌生,这里解释一下:
农产品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包括批发零售环节纳税人销售免税农产品开具的免税发票和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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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税〔2017〕37号、财税〔2018〕32号、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
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适用3%征收率)开具的专用发票,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取得小规模销售方开具的1%的专票到底可以不可以抵扣9%的进项税?官方给了明确答复!
综上所述:1%的专票可以抵9%的进项!
实务中,很多人容易把从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的3%税率的专用发票直接勾选抵扣了,这是大错特错的!
案例: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小规模纳税人B公司开具的一张农产品专用发票,发票金额80000元,税额800元。
A公司可以抵扣的进项税=80000*9%=7200(元)
如果直接勾选抵扣则少抵扣:7200-800=6400元
③ 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仅注明一个缴款单位信息的海关缴款书,应当登录本省(区、市)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以下简称“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通过选择确认平台查询到的海关缴款书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或未查询到对应信息的,应当上传海关缴款书信息,经系统稽核比对相符后,纳税人登录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注明两个缴款单位信息的海关缴款书,应当上传海关缴款书信息,经系统稽核比对相符后,纳税人登录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④ 取得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
1.购进农产品,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3.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例如这张发票从农业生产单位获得,将其用于其他货物服务,则按照不含税金额的 97500*9%=8775元 ,也就是可抵扣进项税额8775元。
关于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问题,为方便大家理解、记忆,归纳总结如下:
【注意:此处金额为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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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什么情况下取得农产品免税发票可合理抵扣?
B公司是生产性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厂区植树节购进一批苗木,取得农业合作社开具的一份苗木的免税发票9810元。
注意:这份免税发票可以抵扣增值税。
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绿植费 90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10元
贷:银行存款 9810元
此处要重点关注发票来源。案例②的林木是来源于“农业合作社”,可以判断为对方为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
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增值税,开具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可以按规定进行抵扣进项税额。
很多朋友又开始蒙了,收到了免税农产品发票如何判断对方是批发、零售或者是农业生产者呢?
如果销售方为***超市、***蔬菜批发部,对方为批发、零售商的可能性比较大;
如果销售方为***农业公司、***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等,则对方为自产农业者可能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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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