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
经济法
中级会计实务
第三条 考生进入考场时,必须将随身携带的背包、书籍(开卷考试除外)、纸张、笔记、报刊、手机(设置为关闭状态)及其他电子设备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存放在考场指定的物品存放处。
第四条 考生只能携带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橡皮、尺子和非立体式不带储存功能的电子计算器(免套)进入考场和考试座位。
3年前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3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