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有事项的概念及其特征
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其结果须由某些未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的不确定事项。
常见的或有事项包括:
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债务担保、产品质量保证(含产品安全保证)、亏损合同、重组义务、承诺、环境污染整治等。
或有事项具有以下特征:
(1)由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即或有事项的现存状况是过去交易事项引起的客观存在;
【提示】未来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经营亏损等事项,不属于或有事项准则规范的或有事项。
(2)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即或有事项的结果是否发生具有不确定性,或者或有事项的结果预计将会发生,但发生的具体时间或金额具有不确定性;
(3)由未来事项决定,即或有事项的结果只能由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
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
1、或有负债
或有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
或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或该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地计量。
【提示】或有负债无论是潜在义务还是现时义务,均不符合负债的确认条件,因而不能在财务报表中予以确认,但应按相关规定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有关信息。
2、或有资产
或有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潜在资产,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
【提示】或有资产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不能在财务报表中确认。
企业通常不应当披露或有资产,但或有资产很可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应当披露其形成的原因、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等。
3、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转化为预计负债和资产
企业应当对或有负债相关义务进行评估,分析判断其是否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如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应将其确认为负债。
类似地企业应当对或有资产相关权利进行评估,分析判断其是否符合资产确认条件;如符合资产确认条件,应将其确认为资产。
或有事项的确认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一)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二)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企业履行与或有事项相关的现时义务将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超过50%。
履行或有事项相关义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的可能性,通常按照下列情况加以判断:
项目 | 发生的概率区间 |
基本确定 | 95%<发生的可能性<100% |
很可能 | 50%<发生的可能性≤95% |
可能 | 5%<发生的可能性≤50% |
极小可能 | 0<发生的可能性≤5% |
(三)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提示】如果上述三个条件中有一个条件没有满足,则是或有负债。
或有事项的计量
或有事项的计量主要涉及两方面:一是最佳估计数的确定;二是预期可获得补偿的处理。
1、预计负债的计量
1)最佳估计数的确定
预计负债应当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图示如下:
【提示】在产品质量保证中,企业销售的商品,有些没有质量问题,有些有较小质量问题,有些有较大质量问题,这几个事项同时存在,属于多个项目,要用加权平均数计算最佳估计数。
2)预计负债的计量需要考虑的其他因素
(1)风险和不确定性
(2)货币时间价值
(3)未来事项
3)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复核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预期可获得补偿的处理
企业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才能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应超过所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提示1】或有事项确认为资产的前提条件是或有事项确认为负债;
【提示2】或有事项确认为资产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不能冲减“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或有事项会计处理原则的应用(1)
1、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
借:管理费用(诉讼费)
营业外支出(赔偿支出)
贷:预计负债
2、债务担保
借:营业外支出(担保损失)
贷:预计负债
企业对外提供债务担保常常会涉及未决诉讼,这时可以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企业已被判决败诉,则应当按照人民法院判决的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2)已判决败诉,但企业正在上诉,或者经上一级人民法院裁定暂缓执行,或者由上一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等,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已有判决结果合理估计可能发生的损失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并计入当前营业外支出;
(3)人民法院尚未判决的,企业应向其律师或法律顾问等咨询,估计败诉的可能性,以及败诉后可能发生的损失金额,并取得有关书面意见。
如果败诉的可能性大于胜诉的可能性,并且损失金额能够合理估计的,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担保损失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3、产品质量保证
计提保修费
借:销售费用
贷:预计负债
实际发生时
借:预计负债
贷:银行存款等
或有事项会计处理原则的应用(2)
1、亏损合同
企业对亏损合同进行会计处理需要遵循以下两点原则:
(1)如果与亏损合同相关的义务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即可撤销,企业通常就不存在现时义务,不应确认预计负债。
如果与亏损合同相关的义务不可撤销,企业就存在了现时义务,同时满足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且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确认预计负债。
(2)亏损合同存在标的资产的,应当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按规定确认减值损失,如果预计亏损超过该减值损失,应将超过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
亏损合同不存在标的资产的,亏损合同相关义务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提示】预计负债的金额应是执行合同发生的损失和撤销合同发生的损失两者的较低者,即应该按照退出该项合同的最低净成本计量。
2、重组义务
重组,是指企业制定和控制的,将显著改变企业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的计划实施行为。
属于重组的事项主要包括:
1.出售或终止企业的部分经营业务;
2.对企业的组织结构进行较大调整;
3.关闭企业的部分营业场所,或将营业活动由一个国家或地区迁移到其他国家或地区。
1)重组义务的确认
企业因重组而承担了重组义务,并且同时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才能确认预计负债。
下列情况同时存在时,表明企业承担了重组义务:
1.有详细、正式的重组计划,包括重组涉及的业务、主要地点、需要补偿的职工人数及其岗位性质、预计重组支出、计划实施时间等;
2.该重组计划已对外公告。重组计划已经开始实施,或已向受其影响的各方通告了该计划的主要内容,从而使各方形成了对该企业将实施重组的合理预期。
2)重组义务的计量
企业应当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该预计负债金额。直接支出不包括留用职工岗前培训、市场推广、新系统和营销网络投入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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