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换入多项资产的,在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时,处理思路为:先按照与单项资产类似的处理原则确定换入资产的成本总额,然后按照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分别确定各项资产的成本。
【例·计算分析题】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存货)、10%(不动产)。甲公司为适应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经与乙公司协商,进行资产置换(甲公司和乙公司均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进项税额在取得资产时进行一次性抵扣),资料如下: (1)甲公司换出: ①厂房:账面价值为1 200万元(成本1 500万元、累计计提折旧300万元);公允价值为1 000万元,销项税额为100万元; ②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为500万元(成本为4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100万元,此外自用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时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100万元);公允价值为600万元,销项税额为60万元; ③库存商品:账面价值为200万元(成本300万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0万元);公允价值为400万元,销项税额为64万元; 不含税公允价值合计2 000万元;含税公允价值合计2 224万元。 (2)乙公司换出: ①办公楼:账面价值为500万元(成本为2 000万元,累计计提折旧1 500万元);公允价值1 000万元,销项税额为100万元; ②原材料:账面价值为150万元(成本为190万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为40万元);公允价值200万元、销项税额32万元; ③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480万元;公允价值750万元; 不含税公允价值合计1 950万元、含税公允价值2 082万元。 (3)甲公司收到不含税补价50万元或甲公司收到补价银行存款142万元(含税补价)。 假定上述资产交换前后用途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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