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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级会计】第十九章 财务报告—“权力的持有人应为主要责任人

 权力是能够“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现时能力,可见,权力是为自己行使的(行使人为主要责任人),而不是代其他方行使权力(行使人为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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