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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2

(四)会计处理
1.方法归类
  ①追溯调整法
  追溯调整法是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视同该项交易或事项初次发生时即采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并以此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的方法。即视同该业务从一开始用的就是新政策,并依此思路将以前政策下的所有会计核算指标进行“翻新”。
  
  ②未来适用法
  未来适用法是指将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应用于变更日及以后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或者在会计估计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确认会计估计变更影响数的方法。
 
2.方法的选择
  ①企业依据法律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行政法规、规章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a.国家如果明确规定了处理方法的则按照规定处理即可;
  b.国家未作明确规定的,按追溯调整法处理。
  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的,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将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调整列报前期最早期初留存收益,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和列报前期披露的其他比较数据也应当一并调整,但确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③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列报前期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在当期期初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3.追溯调整法的处理步骤
  ①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
  所谓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是指假设与会计政策变更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在初次发生时即采用新的会计政策,而得出的变更年度期初留存收益应有的金额,与现有的金额之间的差额,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是对变更会计政策所导致的对净损益的累积影响,以及由此导致的对利润分配和未分配利润的累积影响金额,但不包括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a.根据新的会计政策重新计算受影响的前期交易或事项
  b.计算两种会计政策下的差异
  c.计算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
  d.确定前期中的每一期的税后差异
  e.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
  在实务操作中,为了能够明晰地对比出两种会计政策的差异,可以同时列示出两种会计政策下的业务处理,通过直接对比的方式来发现业务处理的差异并找出调整分录。
  ②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③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
  a.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应包括在当年的会计报表的期初留存收益中;
  b.对于比较会计报表诸项目也应按新的会计政策口径来调整。常见的影响项目是:比较会计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和当年的利润分配和期末留存收益。
  ④会计报表附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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