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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实务预习】 第二十章 政府会计(三十四)

魍魉魑魅 一星青藤勋章

(七)资产处置的核算

1.政府单位资产处置的形式按照规定包括出售(自主出售除外)、出让、转让、置换、对外捐赠、无偿调拨、报废、毁损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

2.科目设置:资产处置费用/无偿调拨净资产/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财产价值(或:处理净收入)等

3.具体账务处理

处置方式

账务处理

出售、出让、转让资产

(1)通常情况下,

①转销资产账面价值

借:资产处置费用

贷:资产相应科目的账面余额(有备抵科目,则相应放在分录借方)

②按收支两条线处理。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缴财政款(若规定处置净收益需要上缴财政)

其他收入(若规定处置净收益纳入单位预算管理)

在预算会计中记入“其他预算收入"科目。

③实际上缴转让收入

借:应缴财政款

贷:银行存款

2.事业单位出售、转让以货币资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

财务会计: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
    应收股利
    投资收益【或借方】

预算会计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投资支出【出售本年度取得的投资】
    其他结余【出售以前年度取得的投资】
    投资预算收益【或借方】

置换换出资产

应当与换入资产一同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对外捐赠资产

对于对外捐赠资产,政府单位应当将被处置资产账面价值转销记入“资产处置费用”科目,并将发生的归属于捐出方的相关费用在财务会计中记入“资产处置费用”科目、在预算会计中记入“其他支出”科目。

无偿调出资产

政府单位应当将被处置资产账面价值转销记入“无偿调拨净资产”科目,并将发生的归属于调出方的相关费用在财务会计中记入“资产处置费用”科目、在预算会计中记入“其他支出”科目。

资产报废、毁损、盘盈、盘亏

政府单位应当在报经批准前将相关资产账面价值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待报经批准后再进行资产处置的相关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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