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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各位学霸解答一下委托加工物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直接出售,就不需要在缴纳消费税了,但是出售的价格不能高于受托方的组成计税价。例如 原材料成本80万,加工费10万,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0万元。委托方销售价款是100万(直接出售不高于受托方的组成计税价)那企业不是没挣钱吗?这个怎么理解啊?
借 库存商品 100
贷 委托加工物资
借 银行存款 116
  贷 主营业务收入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6
借 主营业务成本 100
贷 库存商品 100
那企业也没挣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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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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