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留存收益。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转换日公允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例题】甲公司将一栋商业大楼出租给乙公司使用,并一直采用成本模式进行计量,税法对其成本模式计量口径是认可的。2008年1月1日,由于房地产交易市场的成熟,具备了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条件,甲公司决定对该投资性房地产从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该大楼原价6 000万元,已计提折旧3 5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当日该大楼的公允价值为7 000万元。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所得税税率为25%
甲公司会计处理为: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7 000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3 500
贷:投资性房地产 6 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125(4 500×25%)
盈余公积 337.5(4 500×75%×1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 037.5(4500×75%×90%)
该例题中所列举的是,已经划归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商业大楼,由成本模式转 公允模式,产生的账面和公允的差调 期初留存收益 即可。
但是,如果是自用的房地产,转为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模式,公允小于账面,差额计入借方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大于账面,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这两点的变换,容易混淆
分录为: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公允价值)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小于账面)
贷:固定资产(账面额)
其他综合收益(公允大于账面)
投资性房地产 公允价值模式下,转为自用的固定资产时候, 公允与账面的差 均计入 公允价值变动
分录;借:固定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大于 账面)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小于 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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