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或有资产——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潜在资产,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
【注】或有负债(或有资产)无论是潜在义务,还是现时义务均不符合负债(资产)的确认条件,因而不能在财务报表内予以确认,但应按相关规定在附注中披露。
或有事项:
1.潜在义务 2.经济利益不是很可能流出企业 3.金额不能可靠计量 | 未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 在报表附注中披露 | 或有负债 |
1.现时义务 2.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 3.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 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 | 预计负债 |
潜在资产,结果不确定 | 不符合资产定义,不确认, 很可能流入才披露 | 或有资产 |
潜在资产,确认预计负债的同时,预期从第三方获得的补偿 | 基本确定可以收到 | 资产 |
8年前
二、或有负债
1、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不满足预计负债确认的第一个条件)
2、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不满足预计负债确认的第二个条件)
3、该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计量(不满足预计负债确认的第三个条件)
【注】或有负债不能确认为负债。
潜在义务指结果取决于不确定未来事项的可能承担的义务。
现时义务是指企业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
履行或有事项相关义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的可能性,通常按照下列情况加以判断:
可能性的情形 | 发生的概率区间 |
基本确定 | 95%<<100% |
很可能 | 50%<发生的可能性≦95% |
可能 | 5%<发生的可能性≦50% |
极小可能 | 0<发生的可能性≦5% |
8年前
二、涉及或有应付(或应收)金额的债务重组
债务人 | 债权人 |
借:应付账款(重组债务的账面余额) 贷:应付账款——债务重组(重组生剩余债务的公允价值) 预计负债(或有应付金额)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得利(差额) | 借:应收账款——债务重组(重组后债权的公允价值,不包括或有应收金额) 坏账准备(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借方差额) 贷:应收账款(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 资产减值损失(贷方差额) |
8年前
借:库存商品、原材料、固定资产等
应交税费——就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坏账准备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借方差额)
贷:应收账款(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
资产减值损失(贷方差额)
2、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抵债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抵债的非现金资产 | 抵债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额 |
非现金资产为存货 | 根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按公允价值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按其账面价值结转成本 |
非现金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 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
非现金资产为股票、债券等金融资产 | 作为金融资产转让损益处理 |
8年前
(三)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的确定——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但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1、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的时点(同时满足)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 包括支付现金、转移非资产和承担带息债务形式支出 |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 已经发生了专门借款费用或占用了一般借款的借款费用 |
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 是指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实体建造或生产工作已经开始 |
2、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时点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所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若中断是使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使用或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继续资本化。
8年前
二、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即子公司的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原则: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初始投资成本入账。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应区分企业合并和非企业合并两种情况确定。
(一)企业合并的概念及方式
1.企业合并--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2.企业合并的方式
合并方式 | 合并方 | 被合并方 | 是否涉及长投 | 是否涉及合并报表 |
吸收合并 A+B=A | 取得对方资产并承担 负债 | 解散 | 否 | 否 |
新设合并 A+B=C | 由新成立企业持有参与合并各方资产负债 | 参与合并各方均解散 | 否 | 否 |
控股合并 A+B=A+B | 取得控制权体现为长期股权投资 | 保持独立成为子公司 | 是 | 是 |
★本章所提及的企业合并主要是指“控股合并”。
9年前
两种模式的处理要点
成本模式计量 | 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
1.相关规定 | 1.相关规定 |
成本模式计量 | 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
2.会计处理 | 2.会计处理 |
成本模式计量 | 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
(2)取得的租金收入 | (2)取得的租金收入 |
(3)经减值测试后确定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 — |
9年前
一、存货的发出核算
(一)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
方法 | 假设前提 | 具体计算过程 |
先进先出法 | 假设先购进的先发出 | 按先进先出的假定流转顺序来选择发出计价及期末结存存货的计价 |
个别计价法 | 实物流转与价值流转一致 | 逐一辨认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生产批别,分别按其购进、生产时确定的单位成本,计算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 |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 略 | 存货单位成本=(月初存货实际成本+本月进货实际成本)÷(月初存货数量+本月进货数量) |
移动加权平均法 | 存货单位成本=(原有存货实际成本+本次进货实际成本)÷(原有存货数量+本次进货数量) |
(二)存货发出的账务处理
用于生产经营 | 借:生产成本(直接材料成本) |
出售原材料 | 同销售商品,属于“其他业务”范畴,核算用“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 |
9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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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售后租回
在大多数情况下,售后租回属于融资交易,企业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分别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如果认定为融资租赁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予以递延,并按照该项租赁资产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
2、如果认定为经营租赁的,应当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按照公允价值达成
售价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售后租回交易不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
售价低于公允价值
售价>账面价值
应确认利润
售价<账面价值(损失)
损失不能得到补偿,确认损失
损失能够得到补偿,确认递延收益,以后摊销
售价高于公允价值
其高出公允价值的部份应予以递延,并在预计的使用期限内摊销,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8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