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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责任与股东资格

甲、乙双方订立协议,由甲作为名义股东,代为持有乙在丙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但投资收益由实际投资人乙享有。协议并无其他违法情形。后甲未经乙同意,将其代持的部分股权,以合理价格转让给丙公司的股东丁。丁对甲只是名义股东的事实不知情。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甲、乙之间的股权代持协议无效


B.
甲、乙之间的股权代持协议有效


C.
若乙反对甲、丁之间的股权转让,则丁不能取得甲所转让的股权


D.
即使乙反对甲、丁之间的股权转让,丁亦合法取得甲所转让的股权


E.
甲可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乙权利
345人看过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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