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相关知识-公司法

1.公司的特征:依法设立 、以营利为目的 、股东承担有限责任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公司登记分为: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分公司登记等。
3.公司登记机关实行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三级管辖制度。
4.国家:(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2)外商投资的公司;(3)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的公司;(4)其他。
5.省(自治区、直辖市):(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2)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由其登记的自然人投资设立的公司;(3)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公司;(4)其他。
6.市(县、区、直辖市分局、区分局):(1)国家、省负责登记的以外的其他公司;(2)国家、省授权登记的公司,但其中的股份有限公司由设区的市局负责登记。
1525人看过 5年前

全部评论(19)

请稍等,正在加载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