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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应确认的预计负债

甲公司于2012年10月被乙公司起诉,乙公司要求甲公司赔偿800万元。在应诉过程中,甲公司发现A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对甲公司予以补偿。2012年年末,根据律师的意见,甲公司认为对乙公司予以赔偿的可能性为85%,最有可能发生的赔偿金额为200万元;从A公司获得的补偿基本确定能收到,最有可能获得的赔偿金额为15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事项对甲公司2012年度损益的影响金额为(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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