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回顾

[td]
  

内容

  

异议股东的回购请求权

有限责任公司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①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②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③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

【提示】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90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股份有限公司

异议股东的股份回购请求权仅限于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的情形

【提示】公司对异议股东的股份收购后,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

324人看过 11月前

全部评论(2)

请稍等,正在加载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