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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六 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程序)(大纲要求:了解)

二审针对的是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再审针对的是已经生效的裁判文书。

(一)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

申请再审不停止执行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法院启动再审

本院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法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内容违法,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上级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法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内容违法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

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4)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当事人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抗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者检察建议:

1)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2)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3)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159人看过 11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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