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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五 第二审程序(大纲要求:熟悉)

(一)相关规定

上诉期限

判决

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裁定

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提示】可以提出上诉的裁定仅包括:不予立案、驳回起诉、管辖异议

上诉提出

可以通过原审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二审法院提出

审查范围

对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

开庭审理

1原则上开庭审理: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2)可以不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

3)必须开庭审理:当事人对原审人民法院认定的事实有争议的,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审人民法院认定事实不清楚的案件

书面审理

对事实清楚的上诉案件,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实行书面审理

审限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3个月

审限延长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125人看过 10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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