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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留存备查资料

纳税人享受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如居民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 及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
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纳税人应当对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政策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第 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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