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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二 税务行政复议的证据(大纲要求:熟悉)

证据类型

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4)电子数据;(5)证人证言;(6)当事人的陈述;(7)鉴定意见;(8)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举证责任

被申请人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证据规则

1)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

2)行政复议机构依据规定职责所取得的有关材料,不得作为支持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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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三 行政复议的中止与终止(大纲要求:熟悉)

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形

1)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

2)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3)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

4)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

5)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

6)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

7)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

8)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

行政复议终止的情形

1)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

2)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

3)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

4)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照规定,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

5)申请人对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后,因申请人同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该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变更为刑事拘留

6)因前述(1)~(3)项中止行政复议,满60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

8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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