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一 行政复议概述(大纲要求:了解)
1.行政复议概述
概念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原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进行审查并作出具体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2023年调整) |
性质 | 一种行政权利救济手段,同时它本身也是一种准司法的行政行为 【提示】行政复议是一种监督救济方式和准司法程序 |
目的 | 监督行政主体的行政活动,纠正行政主体作出的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
特征 | (1)行政复议以当事人提出复议申请为前提 (2)行政复议权只能由法定机关行使 (3)行政复议的审查对象是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机关同时可以一并审查部分抽象行政行为 |
2.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大纲要求:掌握)
合法原则 | 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审理复议案件的依据以及审理复议案件的程序应当合法 |
公正原则 |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从合法性和适当性(也可称为“合理性”)两方面审查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正当、合理地行使复议裁量权 |
公开原则 | 行政复议过程公开、依据公开、结果和作出决定的理由公开 |
及时原则 | 受理及时、审理遵守审限、及时作出复议决定、及时处理不履行复议决定的情况 |
便民原则 | 行政复议机关在行政复议程序中,应当尽可能为行政复议申请人提供必要的便利,从而确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充分行使复议救济权 |
禁止不利变更原则 | 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也称“复议不加重原则”) |
行政复议VS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受理机关 | 复议机关(行政机关) | 人民法院(审判机关) |
行为性质 | 行政行为 | 司法行为 |
适用程序 | 行政复议程序(一级复议) | 行政诉讼程序(两审终审) |
审理原则 | 书面审理 | 公开审理 |
审查强度 | 合法性、合理性 | 合法性(一定条件下合理性) |
依据 |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 |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
参照 | — | 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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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