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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骗取出口退税罪

1.犯罪构成(2023年调整)

犯罪客体

复杂客体:国家出口退税管理制度、公共财产所有权

犯罪客观方面

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10万元以上(行为+结果;没有达到起刑标准的,属于一般骗取出口退税行为,税务机关依照《税收征管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规定处罚)

假报出口

1)伪造或者签订虚假的买卖合同

2)以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等有关出口退税单据、凭证

3)虚开、伪造、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可以用于出口退税的发票

4)其他虚构已税货物出口事实的行为

其他欺骗手段

1)骗取出口货物退税资格

2)将未纳税或者免税货物作为已税货物出口

3)虽有货物出口,但虚构该货物的品名、数量、单价等要素,骗取未实际纳税部分出口退税款

4)以其他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

犯罪主体

一般主体(纳税人、非纳税人均可):自然人、单位(不限于是否具有进出口经营权)

犯罪主观方面

故意,且具有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目的

214人看过 9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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