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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股东大会

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

2选举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定期会议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1年会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5人)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实收股本总额1/3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

4董事会认为必要

5监事会提议召开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召集、主持

1)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主持

2)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通知

1)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20前通知各股东

2)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前通知各股东

3)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30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表决权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一般事项

决议规则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实到基数制:表决权>1/2

特殊事项决议规则

1修改公司章程

2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4变更公司形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实到基数制:表决权≥2/3

194人看过 7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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