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关本案诉讼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河海公司可以将股东甲、丙追加为共同被告
B.河海公司可以将股东甲、乙、丙追加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C.长捷公司应当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D.海虹公司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
E.若被告对管辖权有异议,则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7月前
(3)选项D: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4)选项E: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2)选项C: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
(1)选项AB: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河海公司可以将股东甲、丙追加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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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