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题5·2019年综合分析题 |
2017年12月5日,海虹公司因项目需要向河海公司借款130万元,借期5个月,年利率为36%,长捷公司为海虹公司的借款出具《保证责任书》提供担保,没有明确保证方式。已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3.85%。2017年12月7日,河海公司将借款汇入海虹公司的银行账户。借款届期时,海虹公司未还款,河海公司多次催要未果,河海公司于2018年6月将海虹公司、长捷公司诉至法院。法院立案后,河海公司发现仅乙按期足额缴纳出资,而甲、丙的认缴出资未到位,于是追加甲、丙为被告,请求法院判决甲、丙承担责任。
请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1.下列有关甲、丙出资行为及其后果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因甲、丙未出资,海虹公司增资时有权限制甲、丙新股优先认购权
B.甲、丙未出资行为构成对乙的违约
C.甲、丙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
D.因甲、丙未出资,海虹公司有权限制甲、丙的利润分配请求权
E.甲、丙未出资行为构成对乙的侵权
2.下列有关查阅、复制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的请求与拒绝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丙查阅、复制不需要经甲、乙同意
B.海虹公司拒绝丙查阅有法律根据
C.丙有权查阅,但是不能聘请律师或会计师帮助查阅
D.海虹公司拒绝丙查阅、复制,侵犯了丙的股东知情权
E.海虹公司拒绝丙查阅、复制,侵犯了丙的股东决策权
3.下列有关本案保证方式、保证效力及借款合同生效时间、借款利率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河海公司、海虹公司间借款合同于2017年12月5日成立,于2017年12月7日生效
B.长捷公司在本案中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C.本案保证方式应当视为连带责任保证
D.本案借款年利率15.4%以下能获得法院支持
E.本案借款年利率约定超过15.4%,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4.下列有关本案诉讼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河海公司可以将股东甲、丙追加为共同被告
B.河海公司可以将股东甲、乙、丙追加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C.长捷公司应当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D.海虹公司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
E.若被告对管辖权有异议,则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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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