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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行一练4

 200243日,甲(女)19周岁生日时,与乙(男,23周岁)在未办理婚姻登记情况下举办了婚礼,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乙的父母将50万元借给乙,用于购买甲乙婚后居住房。

同年5月,乙购买房屋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甲为该房屋装修花费3万元。2002108日,乙为投资获取收益,将其个人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所得30万元在当地购置1套公寓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200375日甲乙双方办理了婚姻登记,20038月乙将所购公寓房出租。20047月甲乙的女儿丙出生。2020510日,因感情不和,甲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抚养丙并请求分割甲乙的共同财产。法院审理查明:

1)甲乙对婚前和婚后财产归属无书面约定;

2)甲乙共有银行存款300万元(其中25万元是2019年乙因车祸受伤获得的赔偿金)、公寓房所得租金20万元;

320028月,乙为购买股票,以个人名义向丁借款10万元未还。

请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1.下列关于婚姻登记及婚姻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200243日至200343日甲乙婚姻效力待定

B.结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C.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D.200243日甲乙举办婚礼时,甲乙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E.200375日甲乙补办婚姻登记,其效力可追溯至20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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