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锦绣服装公司、乙县税务局及有关人员的做法或者说法中,符合法律和有关规定的有( )。
A.吴某以电话方式提出听证要求
B.听证申请期限已过
C.该公司在不缴纳罚款情况下直接向甲市税务局提出复议申请
D.乙县税务局对该公司提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不进行复核,构成拒绝听取意见
E.听证要求必须书面提出
(3)选项D: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理由、事实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
2年前
(2)选项C: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原则上不停止执行,该公司应当按照《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上确定的期限缴纳罚款。但缴纳罚款并非申请复议的前置程序,如果该公司申请复议时,罚款缴纳期限尚未届至,行为完全没有瑕疵;如果该公司逾期不缴纳罚款而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亦应受理,只是该公司需要承担某些不利的法律后果(如加处罚款)。
(1)选项ABE:要求听证的当事人,应当在《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听证;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在本题中,乙县税务局未告知听证权利,因此不存在“听证申请期限已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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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选项D: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理由、事实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
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