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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其他税务事项代理服务”重要知识点——应知应会肖晴初老师

1.◆发票相关代理业务:结合第二章“发票管理”部分复习。

2.●涉税信息报告事项代理服务:税务师事务所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委托,在其权限内,以委托人的名义代为办理基础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资格信息报告、特殊事项报告等税务事项的服务业务;代理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报告(较大金额,5万以上),代理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重大变化报告(重大变化,增减变化达到20);代理综合税源信息报告(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代理增量房房源信息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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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代理记账服务2023修改)

1)个体工商户应全面实行建账,可自行建账,也可以聘请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代理建账。

可以代为办理审核原始凭证(不含代理填制和取得原始凭证、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办理纳税申报。

2)设置复式账与简易账的情形(记,2023新增)

①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复式账:

a.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

b.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的;

c.省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

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简易账,并积极创造条件设置复式账:

a.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

b.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0000元至60000;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至80000的;

c.省税务机关确定应当设置简易账的其他情形。

设置复式账的个体工商户应按规定设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日记账等,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如实记载财务收支情况。设置简易账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经营收入账、经营费用账、商品(材料)购进账、库存商品(材料)盘点表和利润表,以收支方式记录、反映生产、经营情况并进行简易会计核算。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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