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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涉税专业服务程序与方法&第五章 纳税申报代理服务”重要知识点——肖晴初老师应知应会

(一)涉税专业服务基本程序与纳税审核方法
1.●涉税专业服务基本程序:业务承接(风险评估:一般-项目负责人,重大项目-业务负责人)-业务委派(项目负责人-对专家工作负责、项目经理、项目助理三级、可视情况聘请专家)-业务计划(总体业务计划、具体业务计划)-业务实施(业务质量复核级别原则上采用三级复核,小微企业也应当执行至少二级)-业务记录(业务档案90日内归档+保存10年)-业务成果(意见分歧得到解决以后方可提交业务成果)。
2.●纳税审核方法及其适用情况:顺查法和逆查法(审查顺序不同);详查法和抽查法(审查内容范围不同);核对法和查询法;比较分析法(横纵向比较)和控制计算法;查阅法和复算法;观察法和鉴定法;调节法和盘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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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殊性税务处理(记)

企业重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①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②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资产或股权
比例符合规定的比例;
③企业重组后的连续
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④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
股权支付金额符合规定的比例;
⑤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
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股权。

债务

重组

业务

企业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股权

收购

业务

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50,且收购企业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可以选择:
①被收购企业股东取得收购企业股权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
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②收购企业取得被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
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③收购企业、被收购企业原有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和其他所得税事项
不变

资产收购业务

受让企业收购的资产不低于转让企业全部资产的50,且受让企业在该资产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可以选择:
①转让企业取得受让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转让资产的
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②受让企业取得转让企业资产的计税基础以被转让资产的
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企业合并

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合并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以及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可以选择:
①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负债计税基础,以被合并企业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②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
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限额弥补)
特别提示:一般性税务处理时,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不得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

④被合并企业股东取得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其原持有的被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确定。

企业

分立

被分立企业所有股东按原持股比例取得分立企业的股权,分立企业和被分立企业均不改变原来的实质经营活动,且被分立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分立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可以选择:
①分立企业接受被分立企业资产负债计税基础,以被分立企业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②被分立企业已分立出去资产相应的所得税事项由分立企业承继;
③被分立企业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的亏损额可按分立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例进行分配,由分立企业继续弥补;

股权、资产划转

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以及受同一或相同多家居民企业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按账面净值划转股权或资产,凡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股权或资产划转后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且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未在会计上确认损益,可以选择:
①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不确认所得;
②划入方企业取得被划转股权或资产计税基础以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原账面净值确定;
③划入方企业取得的被划转资产,应按其原账面净值计算折旧扣除。

特别提示:以上交易中非股权支付仍应在交易当期确认相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并调整相应资产的计税基础;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被转让资产的计税基础)×(非股权支付金额/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

1年前

7.★扣除项目

1)工资薪金税前扣除的审核(填写:(二)职工薪酬(填写A105050)行次,福利费14%、工会费2%、职工教育经费8%限额扣除)

①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包括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准予据实扣除: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为劳务费;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区分工资薪金、职工福利费。

②上市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关注何时支出)

a.立即可以行权:股票的公允价格与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和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工资。

b.需待一定服务年限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等待期):等待期内会计上计算确认的相关成本费用,不得在对应年度税前扣除。满足条件可行权时:计入行权当年工资薪金支出的金额=(实际行权时该股票的公允价值-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数量,作为行权当年企业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

③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允许当期全额扣除的情形,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软件生产企业、动漫企业、航空企业实际发生的飞行员养成费等、核力发电企业为培养核电厂操纵员发生的培养费用,需单独核算。

④社会保险费用及相关保险费扣除的审核:基本部分,合理;补充部分,限额5;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可扣除,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2)利息费用税前扣除的审核

非关联企业间(单限:限利率)

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可据实扣除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允许扣除。

关联企业间(资本弱化,双限:限本金、限利率)

超过规定债资比标准(金融企业51;其他企业21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特别提示: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比照处理。

特别提示:如果企业能按照相关规定证明,与关联方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3)借款费用与汇兑损失的扣除:资本化部分分期扣除,费用化部分当期扣除。

4)永续债所得税处理:具有债务特征的永续债,可以比照债券利息适用企业所得税政策;具有权益特征的永续债比照股息、红利适用企业所得税政策。(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权投资,购买方将应收未收利息一并转为股票的作为当期利息收入申报纳税,发行方可税前扣除)

5)佣金和手续费限额扣除的审核:限额,保险企业18%、房地产企业10%、其他企业5%+支付方式(机构需转账,个人可现金)。

6)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的审核: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提高到30%;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扣除;筹建期间按实际发生额计入筹办费,按规定税前全额扣除;非广告性质赞助支出不得扣除;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分摊各自扣除。

7)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的审核:双限额,销售收入(含视同销售收入,不含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资产处置损益、其他收益等)5以及发生金额60%孰低;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得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筹办费,按规定税前扣除。

8)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的审核:间接捐赠;限额会计利润12%,结转3年;允许当期全额扣除的特殊情况,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

特别提示:公益性捐赠申报表填写“四步法”

①视同销售收入;②视同销售成本;③调整营业外支出(填写扣除类调整“其他”栏次);④与限额相比较(填写“捐赠支出”栏次)。

9)其他可以扣除的项目: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非居民企业合理分摊的总机构费用等;使用分割单可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10不得扣除项目的审核:与生产经营无关、不合理;违约金、罚息、诉讼赔偿可以在税前扣除。

11)税前亏损弥补:以亏损年度的下一年算起,连续计算弥补期限(中间不得中断,筹办期间不计算为亏损年度);先发生的亏损先补,后发生的亏损后补;一般情形5年,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由5年延长至10年,困难行业企业、电影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5年延长至8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外亏不得抵内盈,外盈可以抵内亏)

12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1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通常不得税前扣除;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最低年限(1020345)。

14)固定资产折旧扣除的特殊情形: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方法(全部制造业新购进的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在201811日至202312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企业可自行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未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以后不得再变更。(记)

2021年起,企业购买的文物、艺术品用于收藏、展示、保值增值的,作为投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文物、艺术品资产在持有期间,计提的折旧、摊销费用,不得税前扣除。2023新增)

特别提示:中小微企业一次性扣除规定

中小微企业在202211日至202212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①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

②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特别提示: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

以发票载明金额(如有),购置资产合同(协议)、资金支付证明、会计核算资料等记载金额为计税基础,就剩余年限继续计提折旧、摊销额并在税前扣除。

15)无形资产的所得税处理2023修改)

2022101日以前:一般企业研发费用或摊销加计扣除75/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科技型中小企业100%;

2022101日以后:研发费用或摊销加计扣除统一为100%。

适用于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委托开发的,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委托境外研发的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2/3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但不包括委托境外个人进行的研发活动;不征税收入处理的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活动所形成的费用或无形资产,不得计算加计扣除或摊销共同开发的税务处理,分摊。(记)

高新技术企业购置设备、器具扣除自2022101日至20221231日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2023新增)

16)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

17)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审核:实际、法定损失可扣除,减值准备等预期损失一般不可扣除,需进行申报再扣除,填写A105090;现金、存款和应收及预付款项、贷款类等货币资产损失以及存货、固定资产、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损失以净损失扣除。

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1年前

4.★收入确认的审核:货币形式收入+非货币形式收入;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视同销售,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同时调整销售收入与销售成本,视同销售收入应计入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计算基数);
(2)售后回购、以旧换新方式视为购销两项业务;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不属于对外捐赠;
(3)商业折扣、发生销售折让或销售退回冲减收入,现金折扣不冲减收入;
(4)劳务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点(时点型收入:时点立即确认;时期型收入:时期分摊确认),如安装费根据安装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广告或商业行为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收入,广告的制作费,根据制作广告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5)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填写“免税、减计收入和加计扣除”栏次),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
(6)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应确认,投资方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不确认;
(7)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的涉税事项:
①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
②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免税;
③剩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8)利息收入(混合性投资业务);租金收入(可分期均匀计入);捐赠收入,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



1年前

(三)消费税部分

1.●消费税15个税目:烟(卷烟、雪茄烟、烟丝、电子烟)、酒、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涂料。(2023修改)

特别提示:电子烟,从价定率征收:生产(进口)环节36%+批发环节(11%)。

2.▲消费税的征税环节:单一环节;卷烟、电子烟在批发环节、超豪华小汽车在零售环节(10%)加征一次消费税;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3.●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收回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4.▲移送环节或自产自用征收消费税的情形: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征收消费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5.★包装物销售额的计税问题:对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或者已收取的时间超过1年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对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注意纳税时点)(记)




1年前

14.★预缴税额的审核:考前3天突击(记)

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预缴和计算增值税的方法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选用一般计税方法的

选用简易计税方法的

预征率

2

3

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9

3

进项税额

可以抵扣

不得抵扣

计税销售额

全额计税(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

差额计税(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应预缴税额

应预缴税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9%)×2

应预缴税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2)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缴增值税的审核

①一般纳税人预缴的方法和计算增值税

a.一般计税方式下预缴增值税: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预收款/1+适用税率)×3%=预收款/19%)×3

b.选择使用一般计税方法销售额的计算以及适用税率9%: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契税等不得差额)。

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支付的土地价款

②简易计税方式下预缴增值税的计算

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预收款/1+征收率)×3%=预收款/15%)×3

3)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预缴和计算增值税的方法(预缴时,非自建能扣自建不能扣)

①转让其20164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

非自建

一般计税方法

销项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9%)×9

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5%)×5

简易计税方法

应交增值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5%)×5

自建

一般计税方法

销项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9%)×9

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简易计税方法

应交增值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②转让其20165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只能选择一般计税方式,按全额计算销项税额)

无论自建还是非自建只能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计算:销项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9%)×9

非自建: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5%)×5

自建: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特别提示: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预缴和计算增值税的方法(参照简易计税方法,不包括其他个人)

a.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非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b.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4)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预缴增值税的审核(不在同一县(市、区)的才预缴)

出租其20164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老项目)

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

应交增值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预缴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

销项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9%)×9
预缴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9%)×3

出租其20165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

只能选择一般计税方法

销项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9%)×9
预缴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9%)×3

预缴地点:不动产所在地,申报纳税地点:机构所在地

特别提示: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针对住房有特殊规定)

①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②其他个人出租非住房类不动产(如,商铺),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1年前

12.★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记,2023年修改)

(1)一般企业

①信用等级要求:A级或者B级;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②留抵金额要求: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其中,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③计算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的金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2)针对小微企业和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期末留抵退税政策

①既可以申请增量留抵税额也可以申请存量留抵税额退税。

②要求(需同时符合):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

③允许退还的增量(存量)留抵税额=增量(存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进项税额转出部分无须扣减)。

(3)账务处理

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准予留抵退税时,按税务机关核准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在实际收到留抵退税款项时,按收到留抵退税款项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




1年前



6.★兼营行为(无联系)和混合销售(有联系)适用税率的选择:兼营,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则从高;混合销售,从主要业务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
7.★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式的情形:自产+难以取得进项,简易计税征收率3%;与2016年4月30日前不动产相关的融资租赁、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等情形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为5%;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征收率为5%;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依照3%征收率减按2%(只能开具普票);可以放弃减税,可以开专票;二手车经销,改为减按0.5%。
8.★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确定: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预收货款方式,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为收到预收款或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记)
9.★销售额的确定:全部价款+手续费、补贴等价外费用,注意价税分离;商业折扣(折扣销售),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现金折扣(销售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应计入“财务费用”;包装物押金,逾期未退还或超过1年还未退还的,并入销售额(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直接当期并入销售额);组成计税价格,先平均价格(纳税人)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视同销售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差额征税,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正负差年内可以相抵,年末负差,不得转入下一年度)+经批准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航空运输企业+客运场站服务+旅游服务+建筑服务(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才能差额)+房地产开发(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教育辅助服务+签证代理服务+自来水水费+劳务派遣(选择差额计税的)。(记)
10.◆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的审核:计算抵扣法(小规模纳税人购入开3%抵9%;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再加计1%抵扣);核定扣除法(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投入产出法+成本法+参照法;扣除率应使用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



1年前

5.◆适用税率

基本税率:13

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

特别提示:销售软件产品,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水路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按照有形动产租赁服务13%。

较低税率:9

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适用较低税率。

特别提示:出租建筑施工设备并配备操作人员,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水路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生活必须类、文化用品类、农业生产类、初级农产品,基础电信服务,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运输工具舱位承包业务、运输工具舱位互换业务,已售票但客户逾期未消费取得的运输逾期票证收入、“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不含仅撮合的)”等情形适用9%税率。

低税率:6

纳税人销售上述之外的服务、无形资产(不含转让土地使用权),适用低税率。
特别提示:仓储服务、符合规定的融资性售后回租、增值电信服务、符合规定的融资性售后回租、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固定利润或保底利润
(非保本的收益不征收)、游览场所内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文化体育服务),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其他现代服务)等情形适用6%税率。

适用零税率:0

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或者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

特别提示:航空运输服务按国际运输适用零税率。




1年前

(二)增值税部分
1.▲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方法:年(连续12个月或者四个季度)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含所有真实的销售额,如视同销售、稽查等);可以选择(低于500万的,核算健全的)+不得认定(其他个人)+转登记制度(通常一般纳税人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2.●增值税纳税申报期限: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
3.★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审核: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关注增值发生的源泉)+经营活动(应税行为,注意: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政府补助,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为他人提供(实现流转)+有偿性(货币形式+非货币形式)。
4.★增值税视同销售及纳税义务发生时点:代销(代销清单+收到货款+180天,孰早),销售代销,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购进货物不做视同销售,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或者转出),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进行投、分、送,相关机构不设在同一县(市)进行移送销售。(记,2023修改)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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