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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税收征收管理”重要知识点——肖晴初老师应知应会
an***168
1.●“五证合一、两证整合”:“五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部门核发的统计登记证;个体工商户“两证”,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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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全部评论(18)
安然的小屋
1年前
an***168
40.▲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2023新增)
(1)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100万元以上,且任一年度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的,或者采取前述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欠缴税款金额100万元以上的;
(3)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
(4)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
(5)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
(6)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100份以上或者金额400万元以上的;
(7)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监制章的;
(8)具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发票等行为,在稽查案件执行完毕前,不履行税收义务并脱离税务机关监管,经税务机关检查确认走逃(失联)的;
(9)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非法提供银行账户、发票、证明或者其他方便,导致未缴、少缴税款100万元以上或者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
(10)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100万元以上的;
(11)其他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大的税收违法行为。(关键字:100万元+10%+400万元)
1年前
an***168
36.★税务机关追征税款权的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3补不加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3+2补加滞纳金;偷税、抗税、骗税,无限期。(记)
37.▲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38.●税务机关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为检举人保密(税收违法行为信息不属于保密范围)等各项义务。
39.●涉税专业服务的法律关系变更、终止:书面(或其他法律认可的电子形式)协议;共同签章后生效;自然终止的情形(履行完毕)+单方终止的情形(一方原因,另一方可单方终止)+协商终止的情形。
1年前
an***168
31.◆纳税信用管理:年度评价指标得分(ABMCD)和直接判级;适用M级纳税信用(新设立企业+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企业);纳税信用修复(补办+补缴+解除D级关联)。
32.▲税款征收的方式:查账征收、核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
33.★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要点:税收保全:提供担保、扣押+冻结(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相当于应纳税款的价值);强制执行: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阻止出境;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的物品范围,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以及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记)
34.★税收优先:[税收(优于行政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先后看时间)>无担保债权;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分立,全额连带责任;合并,概括承受;税务机关可以行使代位权、撤销权。
35.▲检查权:以前会计年度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3个月内完整退还,当年的30日内退还;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查询存款账户。
1年前
an***168
30.●纳税评估:基层税务机关负责;重点税源户(每年至少重点评估分析一次)、特殊行业的重点企业、税负异常变化、长时间零税负和负税负申报、纳税信用等级低下、日常管理和税务检查中发现较多问题的纳税人。
1年前
an***168
29.◆纳税申报的方式:自行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代理申报;定期定额方式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延期申报先预缴税款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1年前
an***168
28.▲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
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占同期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70%(含)以上的;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超过5万元的。
取得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处理:A级,先提出核实申请,10个工作日;A级以外,先不允许抵扣、退税。(记)
1年前
an***168
27.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管理要点:≈纸质发票,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的合计数进行管理;以电子发票的纸质打印件可以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发票;开具增值税红字电子专票。
1年前
an***168
26.◆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真实+不知情;重新取得可以抵扣+不收滞纳金。(记)
1年前
an***168
25.◆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丢失的处理规定:使用其他联次或复印件+盖章。(记)
1年前
an***168
24.◆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作废或开具红字发票规定:未生效,作废,当月;已生效,红冲,跨月。(记)
1年前
an***168
23.◆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具体情形:取得方不具有抵扣的能力+销售方未缴纳销项税额+差额计税+代收款项+简易计税+未发生销售行为。
1年前
an***168
22.●发票违章的具体处理规定:考前一小时突击。
1年前
an***168
21.◆"备注栏"注明经营业务的发票开具要求:提供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货物运输服务、单用途卡或多用途卡结算销售款、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异地代开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或建筑服务(YD)、差额征税开具的发票。(记)
1年前
an***168
16.◆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发票丢失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17.◆收取款项未发生销售行为开具的发票:预付卡、房地产项目预收款、通行费电子不征税发票、建筑服务预收款、不征税自来水、代理进口免税货物、代收印花税等、营业税补开票;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专用发票,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记)
18.●两类纳税人不得离线开具发票:存在涉税风险的纳税人,新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纳税人,自首次开票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或不具备风险条件的特定纳税人除外。
19.▲差额征税发票: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计算的税额系统自动填写于“税额”栏,全部含税价款与税额的差额系统自动填写于“金额”栏,“税率”显示“***”。
20.◆机动车发票由主管税务机关区分业务类型核定票种,向消费者核定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其他情形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发票内容应与原蓝字发票一一对应;可开具成品油发票的总量,应不大于所取得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对应的同一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的油品总量;销售非稀土产品或提供非稀土应税劳务、服务的,不得开具稀土专用发票。
1年前
an***168
11.◆行业专业发票:金融企业的存贷、汇兑、转账凭证;公路、铁路和水上运输企业的客运发票;航空运输企业提供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等;特殊行业的常规经营业务,仍应使用常规发票。
12.◆增值税普通发票取得方通常能抵扣进项的例外情形:与交通相关的(机动车销售、通行费、行程单等)+农产品。
13.●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取消认证确认,改为用途确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
14.▲一般纳税人不得领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核算不健全+税收违法行为未改正。
15.★发票领用:首次申领,不超过10万元的不需事前进行实地查验,专票10万+25份,普票10万+50份之内;后续申领,未发生变化则持续领用,发生经营活动或者其他条件变化的,申请“增版”“增量”;A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发票用量;
纳税信用B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用不超过2个月的发票用量;纳税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限额开票、限量控制”),每次发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填报《跨地区涉税事项报告表》,对按规定需要领用经营地发票的,应在按要求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或领取《营业执照》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代开发票;纳税人申请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只限于增值税普通发票。
1年前
an***168
6.▲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应先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取得《清税证明》);一般情况为先申报注销税务登记,后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免于办理的情形,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且没有其他未办结涉税事项的。(记)
7.◆“一照一码户、两证整合的个体工商户”清税注销要点
前提:非正常状态期间增值税、消费税和相关附加需补办的申报均为零申报的;非正常状态期间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需补办的申报均为零申报,且不存在弥补前期亏损的。
流程:需先解除非正常状态-打印相应税种和相关附加的《批量零申报确认表》,经纳税人确认后,进行批量处理。
“两证整合”的个体工商户通过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的,无须提交承诺书,也无须公示;通常20个工作日内办结,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5个工作日内办结。(记)
8.▲“承诺制”容缺办理适用范围:
①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②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含代开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部门办理清税的。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记)
9.●税务登记证使用范围(对外)、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合同延期的向经营地或机构所在地报验)。
10.▲账簿、凭证管理要点:纳税人(含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15日内设置,扣缴义务人10日内设置;规模小无能力的可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保存10年。
1年前
an***168
2.▲设立税务登记:“多证合一”登记模式的纳税人无需单独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并非是将税务登记取消。
3.●报到:新办企业报到业务采取全区通办模式;近期无应税行为发生、不用进行纳税申报或申领(代开)发票时,可暂不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适用范围(改变住所、经营地点等情形),时限要求为30日;自动变更登记信息:自2023年4月1日起,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无须向税务机关报告登记变更信息。(2023新增)
5.▲优化跨省迁移税费服务流程(2023新增)
企业:在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填报《跨省(市)迁移涉税事项报告表》——税务机关:出具《跨省(市)迁移税收征管信息确认表》——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在接收到纳税人信息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完成主管税务科所分配、税(费)种认定并提醒纳税人在迁入地按规定期限进行纳税申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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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