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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学习

税法规定,以下股权和债权不得作为损失在税前扣除:
1)债务人或者担保人有经济偿还能力,未按期偿还的企业债权;
2)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各种形式、借口逃废或悬空的企业债权;
3)行政干预逃废或悬空的企业债权;
4)企业未向债务人和担保人追偿的债权;
5)企业发生非经营活动的债权;
6)其他不应当核销的企业债权和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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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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