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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常增值税

2020年年初税务稽查局在稽查过程中,对某公司取得的异常扣税凭证认定为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已抵扣的进项税额造成少缴增值税30万元。稽查局按照规定程序,于2020215日分别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补缴税款30万元,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并处少缴税款一倍的罚款。该公司不服,认为是善意取得增值税发票,并于216日就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的税务处理决定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于收到复议申请后的第二天以未缴税款及滞纳金为由决定不予受理。请回答下列问题:

1.该公司是否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简述理由。

2.复议机关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是否正确?依据是什么?

3.请说出2种以上增值税异常扣税凭证。

643人看过 11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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