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的某居民企业,主要从事海南自贸港鼓励产业目录的现代服务业,在甲国拥有持股100%的子公司A,在乙国拥有持股50%的子公司B。A公司于2019年设立,B公司于2020年初新增投资设立。甲、乙两国的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0%,营业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一致。假设2022年度该居民企业选择“分国不分项”方法抵免境外税额,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资料显示:
(1)居民企业会计核算的利润总额1000万元。
(2)取得A公司股息所得200万元,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12%。
(3)取得B公司股息所得200万元,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8%
(4)居民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1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2022年改编)。
1.该居民企业2022年取得A公司股息所得的可抵免税额是( )万元。
A.25.25
B.55.55
C.63.13
D.52.52
1年前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4.该居民企业2022年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1000-200-200+252.53)×15%-37.88=90.00(万元)。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