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节期间,各个公司都少不了吃喝送礼,这就是所谓的“业务招待费”。公司该如何处理?符合条件的业务招待费可按一定比例,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很多公司在业务招待费上出现一些问题,因此,税局也很喜欢查此类费用。今天给大家分享注意事项及风险,来看看吧!
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等业务中,合理需要而接待应酬而支付的费用。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也就是说,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应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标准。
对于一些公司来说,业务招待费涉及的财税问题依旧模糊不清,很多财务遇到业务招待费的处理时,常常不知道怎么办才好。那么,我们就对业务招待费涉及的财税问题进行解析。
业务招待费范围
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招待宴或工作餐、赠送纪念品、业务员的差旅费、景点参观、交通费以及其他与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费用。
以下,税局常查的业务招待费,也是财务经常犯错的这些点,大家有需要的,拿起小本本做个笔记记录下来或者收藏也可。
01所有的餐费≠业务招待费
1)员工培训时合规餐费,应计入职工教育经费;
2)公司开董事会发生餐费,应计入董事会会费;
3)影视公司因拍摄发生剧中餐费,应计入影视成本;
4)工会组织员工活动期间发生餐费,应计入工会经费;
5)公司筹建期发生餐费,应计入开办费;
6)以现金发放给员工餐补,应计入工资薪金。
02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
1)委托加工、对公司形象、产品宣传作用的,作为业务宣传费;
2)因业务洽谈会、展览会的餐饮住宿费,作为业务宣传费;
3)搞促销活动时赠送给客户的礼品,作为业务宣传费;
因此,业务招待费和业务宣传费,在税务处理上是大不一致。
03职工福利费≠业务招待费
员工年终聚餐、午餐、加班餐,应计入应付福利费。
04所有差旅费≠业务招待费
员工出差途中符合标准的餐费,应计入差旅费。
05所有会议费≠业务招待费
管理层在宾馆开会发生的餐费,应计入会议费。
税局对会议费有严格相关的要求,并不是所有的会议费发票都计入会议费,从而逃过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
在金税四期透明严格化监管下,这个问题要搞清楚;不然,吃亏的肯定是企业。记住两句话:
1.所有的餐费、业务宣传费、差旅费、会议费及职工福利费,不都是业务招待费;
2.业务招待费不仅仅是餐费、业务宣传费、差旅费、会议费及职工福利费。
有两个特殊情况需要大家注意!
业务招待费引起的涉税风险
1、将属于业务招待费的项目计入其他费用,将可能影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
2、将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业务招待费计入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即将全额不得扣除的项目按限额扣除。
3、取得不合规的业务招待费票据,不得税前扣除。
4、将不属于业务招待费的计入业务招待费,本可全额扣除。
5、未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不得税前扣除。
6、商业贿赂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7、筹建期与正常期间业务招待费,扣除政策不同。
根据前面文章,提到税前扣除规定标准和特殊情况2中有提现政策内容。补充下,正常期间业务招待费的政策,如下:
根据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
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的,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8、业务招待费计算基数适用不准确,可能导致税前扣除不准确。
根据国税函〔2009〕202号规定:
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计算基数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之和确定,营业外收入和不征税收入不能作为计算招待费的计算基数。
以及前面文章,提到的特殊情况1。
9、无法证明真实性的业务招待费,不得扣除。
如果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公司应提供能证明真实性、相关性的证明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10、用于招待,未代扣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税〔2011〕50号规定:
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11、业务招待费未单独核算,导致不能准确确定金额的,税局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有权按合理方法进行核定。
这些涉税风险财务务必记牢!另外,财务人想要走得更远,不仅要在实践中磨炼,更要通过学习来提升自己的能力!因此,学习是每个财会人必不可少的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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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