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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物相关知识

2.包装物

1)区分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包装物押金

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在销售货物时收取,则属于价外费用,通常是含税金额,并入销售额一并计税,适用所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

包装物押金是销售货物时,另收取的,促使购货方及早退回包装物以便周转使用。

2)包装物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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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产品类型

  
  

情形

  
  

增值税处理

  

非酒类产品、啤酒、黄酒

单独记账核算

收取时

不并入

销售额征税

1年以内,未逾期

1年以内,但逾期未退还

价税分离

并入销售额

超过1年(12个月)

未单独记账核算

收取时

其他时点

不再重复计税

其他酒类产品

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

收取时

价税分离

并入销售额

其他时点

不再重复计税

包装物相关的增值税处理

1)单独销售包装物,按照一般销售货物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2)单独出租包装物,取得包装物租金,属于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税率13%

3)包装物押金计税时按所包装货物适用税率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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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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