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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一般规定

1)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以及发生应税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2)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3)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2.具体规定

1)直接收款方式

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

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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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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