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不是错记、漏记的账调整,一定要相关部门参与进来。
特别是关于“往来账款”、“节税”进行的账务调整,一定要第一经手人参与进来,只有这样才能弄清楚该笔款项的来龙去脉,以及这笔款项未来是否可收回的情况。
如感觉棘手的账务调整,最好让经手人给一份纸质版的说明文件。既备查,又能撇清责任。
整个过程既没有发票作为凭证,也没有转款记录或其他应有的凭证。这样的调账处理,直接让企业的涉税问题无法辩解。还不如挂在哪里,等税务部门稽查后再做解释好。
所以针对“其他应付款”,想平账。或者做收入记入“营业外收入”(纳所得税)、或通过支付款项支出成本、都要有对应支付或不能支付的凭证。
但也不是不需要凭证的,需要企业保存好该应收账款支付凭证、催缴记录、却不能归还证明、如果企业起诉过对方,判决书和执行书也是有力的证明文件,都需要保存好,以备税务查账。
作为企业会计,首先不要向老板建议这些不合规的发票获取途径。其次,当老板想以这些发票入账的时候,明确告诉老板,这些发票被稽查的概率很大。这样,即使老板强行让你把这些发票入账了,后期被稽查到,老板也不会认为是你的责任。
在没有查出具体原因的情况下,进行找平式调账,会让你的账会慢慢的变成一个糊涂账,无形当中给企业埋了雷。切记,调账是一个细致活,不要心急,没查出问题前不要轻易调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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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