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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这一规定体现的
原则是(
)。
A.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B.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C.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D.法律优位原则
474人看过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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