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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练不忘】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股东权利-2

【单项选择题】甲、乙、丙三人是A有限公司的股东,甲为执行董事,丙为唯一监事。公司经营不善,持有公司15%股权的乙半年来多次要求甲、丙召集临时股东会寻求解决方案均遭到拒绝。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可以( )。
A.自行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会
B.申请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撤销甲的执行董事职务
C.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散公司
D.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自己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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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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