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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问答】-46-特定业务现金流量的列报

现金流量应该按照流入流出总额列报。但是,下列各项可以按照净额列报:
(一)带客户收取或支付的现金
(二)周转快、金额大、期限短项目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
(三)金融企业的有关项目,包括短期贷款发放与收回的贷款本金,同业存款和存放同业款项的存取、向其他金融企业拆借资金、以及证券的买入卖出等。


政策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财会[200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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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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