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问答】-45-带薪缺勤
带薪缺勤包括年休假、病假、短期伤残、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带薪缺勤分为累积带薪缺勤和非累积带薪缺勤。企业应当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所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力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企业应当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缺勤权利可以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可在未来期间使用。
非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缺勤权利不能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将予以取消,并且职工离开企业时也无权获得现金支付。
政策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财会[2014]8号)
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