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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好时光】税法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办法

勤奋的含义是今天的热血,而不是明天的决心,后天的保证。备考阶段我们要走好当下的路,不要把眼光放的太远,踏踏实实走好现在才是重要的。





一、非上市及未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并符合财税[2015]116号文件有关规定的,纳税人可分期(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非上市及未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其他企业转增股本,应及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上市公司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转增股本(不含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按现行有关股息红利差别化政策执行。

计税金额=(未分配利润转增金额+盈余公积转增金额+资本公积转增金额)×持股比例

应缴个人所得税=计税金额×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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