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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第二章行政许可法律制度——行政许可的设定概念与设定程序

行政许可的设定
  概念与设定程序
  1.概念
  行政许可的设定即创设性地规定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
  2.设定的有关程序

设定时需规定的内容

实施机关、条件、程序、期限

听取意见

拟设定行政许可的,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

许可评价

已经设定的许可,应定期进行评价,根据需要进行修改或废止

停止实施许可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行政法规设定的有关经济事务的行政许可,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认为其是可以不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的,报国务院批准后,可在本行政区域内停止实施该行政许可

475人看过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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