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十项制度
| 制度 | 含义 |
1 | 信息公开制度 | 对应公开原则。见【知识点 信息公开制度】 |
2 | 回避制度 (对应公正原则) 【2013年单选】 | (1)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行政执法人员应主动回避。如《人世间》周秉昆的案件,周秉义需主动回避 (2)若不主动回避,当事人有权提出要求其回避的请求 |
3 | 行政调查制度 【2012年单选】 | 是行政主体依法获取证据材料的一种行政程序制度。包括: (1)行政机关执行调查职能时,不能超出法定限度。 (2)行政机关进行调查和检查,应当遵守有关单行行政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取证规则。比如《行政处罚法》规定,如果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证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在7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
4 | 告知制度 【2012年单选】 | 在进行某项行政行为之前对行政相对人享有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如何行使有关权利、履行有关义务以及其他有关事项,负有告知相对人并加以指导的义务 |
5 | 催告制度(结合第4章) | (1)行政决定作出后当事人不自觉履行义务,行政主体督促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义务,否则承担被强制执行后果的一种程序。 (2)催告是强制执行行政决定的前置程序,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核心程序 |
6 | 听证制度 (对应参与原则) (结合第2、3章) | 是行政主体在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决定前,行政主体告知决定理由和听证权利,行政相对人表达意见、提供证据,以及行政主体听取意见、接纳证据的程序等所构成的一项行政程序基本法律制度 |
7 | 行政案卷制度 【2015年单选】 | 即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应当以行政案卷为根据,行政机关不能在行政案卷以外,以当事人所未知悉的或者未由当事人申辩、质证的事实作为根据来作出行政决定 |
8 | 说明理由制度 | 行政主体应将作出行政决定所依据的事实上和法律上的理由对行政相对人说明,即说明理由制度 |
9 | 教示制度 【2018、2016、2013年单选题】 | 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正式作出某种不利决定时,将有关法律救济权利事项明确地告知的一种行政程序法律制度。内容主要有: (1)告知相对人向什么机关提出法律救济以及请求获得法律救济的法定时限; (2)行政机关应当告知行政相对人提出法律救济的法定方式,如书面方式还是口头方式等; (3)行政机关如不履行该教示程序,应当承担不利于己的法律后果 |
10 | 时效制度 (对应效率原则) | 对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给予时间上的限制以保证行政效率和有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程序制度 |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2年前